麻阳法院:掩耳盗铃的“花式抗执”,终难逃法网!
2026-09-02 17:15:01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560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莫文)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绝非脱身之计,司法权威不容肆意挑战。近日,麻阳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判决、躲避执行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,有力震慑拒执违法行为。

陆某与张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麻阳县人民法院,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某偿还陆某借款。判决生效后,张某某拒不履行,声称“无力偿还”。执行法官查询其名下财产,确实空空如也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2026年8月,陆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,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核查,真相令人瞠目——张某某为躲避执行,竟将车辆登记在其表妹黄某名下,自己照开不误。
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干警先找到张某某谈话沟通。一番疏导后,张某某满口答应分期还款。然而,承诺很快成了空话,张某某依旧分文未付。最终,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。
据悉,面对张某某的“花式抗执”,法院并未止步于谈话。经查实,张某某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、自己实际控制使用,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、规避执行行为。其先假意承诺分期、后又拒不履行的行为,进一步印证其主观恶意。
法院果断亮剑,司法拘留,以儆效尤。执行干警表示,转移财产、隐匿收入不仅无助于逃避债务,反而会加重法律后果。对于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的行为,法院将穷尽一切合法手段,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法律尊严不容亵渎。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约束力,绝非一纸空文。任何企图通过转移财产、隐匿收入等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,不仅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,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。
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如实、全面申报个人财产状况,积极配合执行。切莫心存侥幸,“花式抗执”终究是掩耳盗铃。主动履行,才是唯一正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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